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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构设置
(一)机构设置
办公室
财务科
法规科
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科
人事科
督察科
(二)部门职能
办公室:负责协助局领导对机关党务、政务、业务等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,负责机关日常行政、后勤管理等各项工作。
财务科: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和财务管理;负责各类罚没票据的管理。
法规与城管监察科: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和城管执法案件的立案、审核、把关以及城管执法工作的综合协调、监督、检查等项工作。
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科:负责市容环境卫生行业管理和城市管理行政审批工作。
人事科: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、人事管理、工资管理和年度考核工作;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;负责计划生育工作。
督查科:负责督促检查局各项规章制度和有关决定、决议的落实情况以及对局系统作风纪律、工作质量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。 |